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广新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人民银行、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高校,省内出版发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11部委《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出发〔2016〕46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实体书店发展,现将《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体书店是引导图书生产、扩大图书消费的主要渠道,是城乡重要的文化设施和文明载体,在巩固先进文化传播阵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繁荣、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提高全民族素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11部委《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出发〔2016〕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进一步推动江苏实体书店健康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两聚一高”和“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奋斗目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型文化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和社会力量的辅助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在完善网点布局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实体书店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性文化需求,促进文化消费。 ——注重统筹协调。坚持城乡共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针对短板精准发力,完善国有与民营、批发与零售、线上与线下协调发展的格局。积极推进实体书店与出版、印刷等相关产业的深层互动和融合发展,建立健全规模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现代出版物物流体系。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互联网+”思维,适应图书消费需求新变化,以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以创新增强经营能力,加快行业经营模式和业态创新,推动实体书店转型升级,提升出版物信息服务标准化和应用智能化水平,实现战略变革、模式再造和服务提升。 ——发挥市场作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打破壁垒,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鼓励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积极培育壮大多元经营主体,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加强政府引导。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大规划、政策、标准等引导和支持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各级、各相关方面作用,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形成推动实体书店发展的合力。 二、发展目标 按照“两聚一高”的要求,推动实体书店与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更趋合理、文化更加凸显、主体更具活力的实体书店发展格局。 ——布局更趋合理。设区市的每个区及县(市)城所在地应有一个大型书城或中心门店,建制乡镇(街道)应至少有一家实体书店,各高校应至少有一家达到一定建设标准的实体书店。同时,根据人口特点和区域功能,合理开设专业书店、特色书店、校园书店、小微书店、24小时书店、社区书店和农家书店等,实现多种书店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文化更加凸显。实体书店以图书推介和阅读体验为业态核心,主营业务达到60%以上,主营出版物文化含量、文化品位、文化价值高,相关文化产品和服务功能完善,成为集阅读推广、展示销售、学习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为一体的复合式文化场所,更好担负起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文化使命。 ——主体更具活力。国有实体书店不断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主业,积极拓展相关业务,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十三五”期间力争发展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书店;民营实体书店文化创意和品牌效应更加突出,阅读空间更加优质,知名民营书店进一步做优做强并实现连锁经营,每个设区市有2-3家特色民营书店。 ——市场更加规范。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图书价格管理逐步规范,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侵权盗版和行业不正当竞争得到有效遏制,实体书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建设规划。在全面调查摸底、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城乡人口规模、各级商业网点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由各设区市牵头,对城乡发行网点(含配送点)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动建设一批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出版物发行网点,包括大型书城、连锁书店、专业书店、社区便民书店、书报刊亭等。 (二)完善乡镇网点。发挥新华书店的骨干作用,在经济发达或人口稠密的中心(重点)乡镇,对现有新华书店网点进行改造和升级,对改作其他经营的网点予以恢复,对未布局的乡镇新建网点。鼓励品牌民营实体书店在中心(重点)乡镇开设分店。在经济条件相对一般、人口较少的普通乡镇,通过下列途径完善网点建设:一是由新华书店或民营品牌实体书店提供品牌、产品、管理平台和经营指导,吸引农村民营个体书店加盟,以“小连锁”形式,开设乡镇书店;二是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供销社、邮政所、超市等,设立出版物代销点或网络代购点,开展配送服务,实行多元混业经营。 (三)建设校园书店。将开办校园书店列入高校思想政治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书香校园”评选的重要参考,高校根据实际,免费提供合适场所或给予租金优惠,由新华书店或品牌实体书店开设分店,亦可由学校申请开办校园书店,确保2020年前每所高校至少有一所达到一定建设标准的校园书店。鼓励发行企业结合发行网点布局在校园及周边开设注重社会效益的实体书店,鼓励规模较大和有条件的中小学通过合作等方式开办校园书店,力争在2020年前各县区至少有一家达到一定建设标准的中小学校园书店。 (四)创新发展方式。以提高便利性、增强体验感、打造阅读新空间为基本目标,以推介优秀图书、引导社会阅读,反馈市场需求、引导图书生产为基本定位,推动实体书店创新经营发展模式,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国有大型书城和中心门店升级改造,发展新兴业态,建设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鼓励连锁书店创新发展,改变以门店数量扩张为主的粗放式发展方式,逐步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科学选址、智能选品、精准营销、协同管理,提高发展质量;支持知名民营书店做优做强,突出文化创意和品牌效应,打造城市人文地标;引导小型书店做精做大细分市场,开办各类主题书店和24小时书店,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引导实体书店顺应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趋势,弘扬诚信服务,推广精细服务,提高服务技能,延伸服务链条,规范服务流程。 (五)融合线上线下。鼓励实体书店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数字化升级和改造,推进新华书店“智慧书城”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信息推送、数据分析、移动支付、在线互动、个性定制等功能,支持实体书店拓展网络发行业务,将线下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相互融合,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打造“智慧书城”,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实体书店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读者消费行为,以“社群营销”开展精准服务和定制服务,灵活运用网络平台、移动终端、社交媒体与读者互动,建立及时、高效的消费需求反馈机制,做精做深体验消费,实现业态创新。规范网络发行行为,支持网上书店开设实体书店,扩大发行覆盖范围,进一步做大做强。鼓励实体书店和网上书店发挥各自优势,相互融入,在平台共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方面深入合作。 (六)提高供给质量。发挥实体书店的窗口作用,准确把握读者需求,实施精品出版工程,进一步优化图书出版结构,增大品牌书、精品书和双效书占比,进一步提升出版物质量和水平,向实体书店提供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知识文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出版物和有助于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最新出版物。同时,引导实体书店采购供应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的重点出版物,不断提升图书的文化品位,为扩大市场销售奠定基础。加大“引进来”力度,借鉴吸收国内外先进出版成果,引导出版生产,增强“走出去”能力。 (七)拓展服务功能。鼓励实体书店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制定相关活动项目补贴标准,支持以实体书店为载体,开展对全民阅读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活动。引导和鼓励实体书店参与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承办相关阅读推广活动,拓展业务渠道。支持实体书店进机关、工厂、农村、军营等开展流动售书。探索在农家书屋引入电商模式,在增加书屋人气与解决管理员报酬上实现双赢。 (八)创新管理模式。以江苏新闻出版广电信息管理平台为基础,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牵头建设江苏实体书店网络子平台,实现出版物全流程全周期数据管理,推进全省实体书店信息管理、图书商品供给一体化。提升实体书店的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大数据平台免费向全省实体书店开放可供书目信息,实现可供图书的查、订、送及产品信息格式统一,并进行B2B交易,逐步实现从传统管理模式向信息化管理模式转变。 (九)推进智能配送。加强政府引导,合理规划布局,提升流通效能,贯通配送信息链。加强出版物物流中心和配送节点的基础建设,推进物联网与大数据的应用,促进出版物物流供应链一体化运作,实现配送各环节衔接配套。支持省级国有书店建设和升级出版物智慧物流基地、智能化配送中心(站)以及搭建现代化、大数据的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形成布局合理、智慧便捷、互联互通的配送网络。鼓励出版物物流设施围绕出版物、文化产品及文化延伸产品大力开展第三方物流。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评估考核。制定江苏省实体书店评估指标体系,分级开展实体书店评估,推动实体书店规范化经营和不断转型升级。完善考核机制,将实体书店发展情况纳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居)、文明校园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增强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大政策扶持。省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品牌实体书店建设等项目纳入重点扶持范围,支持实体书店的转型升级、门店改造、网络平台建设等,对已经建成的达到一定规模的社区书店、乡镇书店、校园书店及高校周边经营3年以上的具有一定特色的专业书店、学术书店等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各市、县(市、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有条件的实体书店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各地出台向困难群众和学生发放购书券等文化消费措施。落实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全面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在实行峰谷电价的地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允许实体书店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针对中小书店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为中小书店、特色书店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落实场地预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落实好城镇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合理规划,为实体书店预留经营场所。根据中宣部、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乡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的通知》(新出联〔2011〕9号)要求,对因城市建设而拆迁的实体书店网点,落实“地段不变”、“面积不减”、“拆一还一”、“谁拆谁还”的政策,并对重新安置所产生的费用给予减免。鼓励房地产企业、综合性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为具有较强经营发展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实体书店提供免租金或低租金的经营场所。 (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单位和个人开办实体书店“先照后证”要求,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对实体书店开展其他经营业务的,工商部门将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开办书店。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书店,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相关创业扶持政策。鼓励行业协会、中介服务组织搭建实体书店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注册登记、生产经营、社保、法律、税费、用工等咨询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发行企业成立专业化的书店管理机构,帮助进入市场的中小书店运营管理。加强各级出版物发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在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会员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领和服务实体书店健康发展。 (五)规范市场秩序。健全部门联动和跨区域协同机制,完善出版物市场监管手段,加快构建出版与发行协同、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制售非法出版物、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图书市场秩序,完善图书市场价格管理机制,依法禁止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依法打击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为实体书店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六)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要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加大出版领域现代营销人才培养,完善多层次零售业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发行领域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复合型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合理流动,为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提供深造服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服务水平和综合创新能力,推动书店营业员向阅读推广人转型。 (七)开展全民阅读。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大力推进书香江苏建设。每年坚持开展书香中国全民阅读大讲堂、“全民阅读手拉手·春风行动”、4.23全民阅读日、江苏读书节、江苏书展、江苏农民读书节等阅读推广活动,组织开展书香系列测评选树活动,推动全民阅读活动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进厂矿、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广泛培育读者,有效促进消费。 (八)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实体书店在文化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中央、省委省政府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政策举措,宣传江苏基层出版物发行网点和校园书店的建设成就,宣传江苏最美书店和实体书店转型升级的成功案例,引导人们多读书、读好书,为实体书店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九)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人行南京分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等部门,切实加强对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本意见明确的任务分工和要求,强化落实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要切实履行国有大型文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提高出版物供给质量,加快城乡发行网点建设,在推进实体书店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地要以国家11部委《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意见为依据,结合各自实际,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